科左中旗司法局 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工作的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7-31 11:13:16
- 6月5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考察调研,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并发表重要讲话。按照旗委有关要求,为推动局机关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关心厚爱,以办好落实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为主抓手,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 二、学习方式
- (一)全体党员自主学。要求机关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进行自学,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二)支部组织集中学。及时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通过集中学习研讨方式深入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 (三)讲好党课跟进学。7月1日前结合“七一”活动,开展专题党课,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 三、组织实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把握正确方向,对学习贯彻作出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抓好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二)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旗委的要求,坚持学用结合,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找准方向、找到目标、找出方法、找到措施,鼓足干劲、真抓实干,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