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广海,男,1981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15232219811007295X,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代苏木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1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聘用到公益服务岗位工作,聘用合同编号GY15075。
李梅荣,女,1978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150102197808283027,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代苏木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1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聘用到公益服务岗位工作,聘用合同编号GY14141。
通过旗巡察办2019年《关于对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的建议》发现隋广海自2015年10月以来、李梅荣自2018年9月以来,长期不在岗、无请假手续,根据旗政府《关于印发<科左中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科左中旗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左政字〔2017〕112号)、旗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科左中旗第二批解决符合通辽市委〔2012〕3号会议纪要范围的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左办发〔2013〕80号)、旗政府办《关于印发<科左中旗解决1997年(含)前入学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配生就业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左政办发〔2015〕7号)要求和签订的《聘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根据旗人社局有关要求,协代苏木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1月与受聘人隋广海、李梅荣解除人事关系并停发其工资及终止享受保险待遇。
特此公告
协代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