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农产园服字〔2023〕17号
关于印发《科左中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关要求,经与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科左中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工作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
第一条 “三重一大”指的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
第二条 报备的范围包括中心股级以上领导(含股级)。
第三条 报备的材料须经中心分管领导签字。
第四条 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具体内容为:项目工程、材料采购、劳务合同、关于“三重一大”会议的内容、大型培训活动、年初的工作计划、年终的工作总结、上级机关的各种专项检查结果、专项审计结果及各种突发的重大事项等。
1、项目工程在招投标结束必须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报备纪检监察组,项目完工后将工程总结报告复印件报备纪检监察组。
2、劳务及服务类项目不需履行招投标的,将实施方案及合同复印件,必须15个工作日内报备纪检监察组,项目完工后将工作总结报告复印件报备纪检监察组。
3、大额资金使用(金额5万以上),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合同(金额2万元以上)、关于“三重一大”会议的内容、大型培训活动、年初的工作计划、年终的工作总结、上级机关的各种专项检查结果、专项审计结果及各种突发的重大事项等,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备纪检监察组。
4、重要人事任免及职级晋升和聘任职称须在上会前与纪检监察组沟通,有无问题线索。
5、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监察组报备。
第五条 中心安排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工作。
第六条 报备必须及时准确,严禁超期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对报备事项进行抽查,对延期报备超过六个月的,对联络员及股室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延期报备超过一年的或不报备的,启动立案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