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07 11:52:58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正式启动!

01

集中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

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在享在册的特殊困难群体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

02

参保缴费人员及缴费标准

(一)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包括新生儿)、成年居民及在我旗居住的非本旗户籍人员,个人缴费400元。

(二)全额资助人群: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

(三)定额资助人群: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优抚对象、伤残程度为1—2级的成年人和持证未成年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定额资助标准180元,个人缴费220元。

03

缴费方式

(一)微信缴费

方法一: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申报缴纳社保(医保)费、开具缴费凭证。

方法二:通过“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方法三:扫描“内蒙古税务缴费二维码”进行申报缴纳社保(医保)费、开具缴费凭证。

(二)支付宝缴费

通过“市民中心—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三)蒙速办缴费

方法一:通过蒙速办首页“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方法二: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点击特色服务——选择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申报缴纳社保(医保)费、开具缴费凭证。

方法三:通过“服务—按部门—内蒙古税务局—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四)办税服务厅

在通辽市范围内任意办税服务厅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1)新参保人员需到所在的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医保基层服务站(点)进行参保登记后,才可进行自主缴费。(2)享受定额参保资助政策的特殊群体,实行差额缴费,参保人员只需按照个人缴费金额220元(选择“人社医保核定”)进行缴费即可。(3)缴费操作过程中需确认社保经办机构和主管税务科所,如显示“科左中旗医疗保障局(新医保)”“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税务局宝龙山镇税务所”,可继续操作缴费;如显示其他地区医保局、税务科所,说明参保信息不正确,在本旗参保前,需经原参保地进行暂停参保,再就近选择基层医保服务站(点)进行参保登记后自主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