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财字〔2023〕66号
关于科左中旗财政局2023年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方案
为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促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运用,强化协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按照全旗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信息归集工作目标
建立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积极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进一步提升我旗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二、信息归集内容
(一)行政许可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以及其他行政处罚信息。
(三)行政确认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等信息。
(四)抽查检查信息。指在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回访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检查实施机关、类型、日期、结果等。
(五)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失信企业名单(如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对失信被惩戒人实施信用惩戒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
三、信息归集平台和方法
(一)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
(二)具体录入路径及方法: 一是以行政许可信息的录入为例,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后,点击“信用归集”工具栏,再点击“人工填报”,有“在线录入”、“批量导入”2种选择。选择“在线录入”的,“在线录入—行政许可信息—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点击查询”,找到企业后按照提示录入保存。选择“批量导入”的,“批量导入—选择行政许可模板—下载行政许可模板—按照模板要求的内容填写—保存后上传”。二是行政处罚信息、小微企业信息、其他行政事项信息的录入方法同上。三是联合惩戒信息录入,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后,点击“联合惩戒—惩戒信息录入”工具栏,有“在线录入”、“批量导入”2种选择,录入方法同上。
四、信息归集时限和地点
各有关股室将涉企信息在每月月底之前全面、及时、准确录入归集信息系统。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录入归集系统,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间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到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将涉企信息录入系统,在时限内予以录入。
五、信息归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信息归纳工作小组。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涉企信息提供的具体承办人。要保证公示信息质量,认真核实涉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要加强对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有关股室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涉企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23年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23年3月9日
2023年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继明 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副组 长:李长军 财政局党组成员
张福良 财政局党组成员
吴哈达 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 立 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
工作人员:王 涛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负责人
孟庆婷 财政局会计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