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地膜回收行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地膜污染治理,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通辽市农牧局《关于开展秋季废旧地膜回收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旗决定开展废旧地膜秋季回收行动,行动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组织发动
秋季是地膜回收重要窗口期,秋季回收废旧地膜能够提高回收率,防止废旧地膜飘散。做好秋季地膜回收直接关系到年度任务考核,关系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各苏木、乡、镇、场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废旧地膜的组织、回收、监管、验收等相关工作。要制定地膜回收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的原
则,压实回收主体责任。对于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中没有明确地膜回收主体的,地膜使用者不回收废旧地膜的,由土地发包人(拥有土地经营权证人)负责回收,明确覆膜地块的回收责任主体,制定回收时间表。组织召开秋季回收地膜行动部署会,地膜回收现场观摩会,开展地膜回收宣传、监管及验收等专项工作。各苏木乡镇场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工作群,每周通报辖区内各嘎查村废旧地膜回收情况,每周向旗农牧局报送《2023年秋季地膜回收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已完成废旧地膜回收的地块,要组织验收,填报《科左中旗2023年使用地膜回收情况验收表》(附件2),废旧地膜回收率达不到82%以上标准的,责令回收主体进行再次回收,直至达到废旧地膜回收率82%以上的回收标准。旗农牧局将对各苏木、乡、镇、场地膜回收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在全旗地膜回收工作群中通报各苏木、乡、镇、场地膜回收情况,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废旧地膜回收率82%以上要求。
二、突出重点,强化清理回收
明确窗口期重点任务。采取机械回收和人工捡拾相结合的方法,督促地膜使用者及时回收田间废旧地膜,捡拾回收田间、地头、树带残膜,确保废旧地膜应收尽收,要以开展回收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残膜回收网点建设,确保离田残膜及时集中放置。并要加大铁路沿线、道路两侧残膜清理。回收的、洁净度较高的残膜,送到废旧地膜加工厂进行加工利用,加工场地址位于宝龙山镇工业园区尚大节水院内;回收地膜杂质较多的,鼓励通过焚烧发电、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执法工作,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废旧农膜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在地膜回收关键期,主动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释放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威慑态势,“以案释法”督促引导地膜使用者履行回收责任。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废旧地膜回收挂钩政策宣传力度,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促进废旧地膜按标准回收。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公益短信、微信、快手等媒体信息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十条措施的通告》《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感知度。依托农村牧区宣传阵地,通过张贴宣传条幅、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将法律法规要求、奖励政策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五、建立地膜污染治理动态信息报送制度
各苏木、乡、镇、场要加强信息调度,按照地膜污染治理动态信息报送要求(附件3),做好信息报送。要注重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不定期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提升地膜使用者回收地膜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苏木、乡、镇、场在11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地膜回收情况汇总表、地膜回收情况验收表加盖公章,报送到旗农牧局科教股;执法检查联系单位科左中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为:
地膜回收工作材料报送单位:科左中旗农牧局科教股
地膜回收执法检查联系单位:科左中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附件:1、2023年秋季地膜回收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2、科左中旗2023年使用地膜回收情况验收表
3、地膜污染治理动态信息报送要求
科左中旗农牧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苏木(乡、镇、场) 2023年秋季地膜回收专项行动汇总表 |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
执法检查情况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开展执法检查 | 次 | |||
查处违法行为 | 次 | |||
罚款金额 | 元 | |||
查处不达标地膜 | 吨 | |||
地膜回收情况 | 出动技术服务人员 | 人次 | ||
开展技术指导活动 | 次 | |||
地膜回收面积 | 亩 | |||
回收废旧地膜重量(折纯) | 吨 | |||
宣传培训情况 | 举办工作部署会 | 次 | ||
举办现场观摩活动 | 次 | |||
举办专题培训活动 | 池 | |||
培训人员 | 人次 |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信息报道 | 国家级 | 次 | ||
自治区级 | 次 | |||
通辽市级 | 次 | |||
科左中旗级 | 次 | |||
苏木、乡、镇、场级 | 次 |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2
科左中旗2023年使用地膜回收情况验收表 | |||
苏木乡镇场名称 | 嘎查村名称 |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
地膜使用面积(亩) | 地膜使用量(公斤) | 地膜回收量(公斤) | |
地膜回收情况 | 1平方米内 地膜残留面积 (平方米) | 地膜残留率(%) | 地膜回收率(%) |
验收人员及验收时间 | 嘎查、村、分场领导 | ||
苏木、乡、镇、场技术人员 | |||
旗农牧局技术人员 | |||
验收结果 | 是否达标 | ||
是否需要整改,整改要求及时限 | |||
验收地块包含农户统计表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号 | 地膜回收面积(亩) |
附件3
地膜污染治理动态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重点围绕地膜污染治理源头管控、科学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按照部门动态、地方动态、数说成效、经验典型、参考消息5个专栏,分别报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
(一)部门动态。包括但不限于专题会议的召开、政策文件的印发、标准制度的出台、专项行动的开展、主体活动的宣传、上级资金的争取、试点示范的推进、学习调研的成果等方面的内容。每条信息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二)地方动态。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推动建立本地区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参照部门动态信息报送要求,汇总报送本地区地膜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重要成效,认真遴选具有地方代表性、示范性的工作信息。每条信息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三)数说成效。各地要树立“交账意识”、“成果意识”,总结提炼阶段性工作成绩,用对比量、占比率、变化率、折线图、柱状图、统计表等数字、图表等形式,配以简要叙述,直观体现工作成效。每条信息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图表除外)。
(四)经验典型。各地要加强地区典型经验信息挖掘梳理代表性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工作经验、典型事例,内容要求客观、具体、简明。每条信息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五)参考消息。各地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及周边地区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要经验等方面内容,同时关注上下游产业发展形势、科技动态、市场动态等信息。每条信息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二、内容要求
在信息报送数量方面,原则上,部门动态、地方动态每月不少于1条,数说成效、经验典型每半年不少于1条,参考消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报送信息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有数据和实例支撑。格式上要有时间、有主体、有事件。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从2023年9月28日起,各苏木、乡、镇、场报送地膜回收专职人员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地膜回收情况统计表、验收表。旗农牧局汇总后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