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共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结合我党支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部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把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不断改进选举方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走样,确保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4、坚持统筹兼顾。把中共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推进、相互促进。
二、班子成员职数、结构及资格条件
(一)职数设置
中共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支部委员会由4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
(二)结构要求
酝酿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必须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坚持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中共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组成。
(三)资格条件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眼于我支部持续健康发展和领导班子长远建设需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作风正、敢担当的优秀干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资格条件如下:
1、委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
(2) 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强、作风正,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本职工作业绩突出;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信访举报问题;
(4) 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 能够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书记人选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书记人选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组织纪律观念强;
(2) 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
(3)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政廉洁,有无私奉献精神;
(4) 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年龄至少能够任满一届。
三、选举方式
(一)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书记、副书记可实行等额选举。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日-9月10日)
1、研究选举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会,对选举工作进行研究,明确选举的时间、新一届支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结构、选举方式等。
2、上报换届请示。我支部向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选举的时间及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名额、酝酿推荐和选举方式等。
3、召开动员会。我支部要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选举工作动员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要讲清换届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和相关纪律要求等,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确定不参加大会党员名单。
对本单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调查摸底确认登记。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以下“五类人员”标准,经我支部核实、上报旗直属机关党工委同意后,在党员大会召开前公示3天以上,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可以不参加选举,但必须严格控制其人数。
(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1)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后,我支部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应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可以等额确定。
(2)广泛进行公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在我支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核实处理。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我支部领导班子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等情况,在进一步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多数党员意见,集体讨论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旗直属机关党工委审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不低于20%。
5、组织选举。
(1)科学制定大会议程。大会主要议程为大会选举和讨论决定党委重大事项。其中,召开党员大会的在选举前要通过不参加选举党员名单,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
(2)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节俭、高效原则,做好文件材料起草印刷、会务人员安排、会场布置、会议通知等工作。
(3)组织大会选举。严格按照党内规章制定好大会选举程序,认真按照程序办事,保证大会选举顺利进行。要重点组织好大会投票和计票等工作。要通过印发候选人简介的形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4)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我支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将选举结果报旗直属机关党工委审批。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1、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对这次选举中调整下来和落选的党员干部,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逐一与其进行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落选人员工作积极性,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继续发挥作用。
2、及时归档文件资料。及时做好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形成资料汇编,确保换届档案齐全、准确、规范、系统。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选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规范顺利进行。
(二)严肃换届纪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选举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以这次选举工作为契机,坚持把选举工作与推进我支部中心工作、加强我支部党组织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