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管理,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专题请示报告
1.对文旅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报告。
2.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包括上级领导到文旅局开展督查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的相关汇报,以文旅局名义请示、报告或汇报的必须由局主要领导审核。
3.对外宣传发布和交流合作,应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在主要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发布、交流工作。
(二)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重大突发事件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及时补报文字报告。
2.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向上级报告之前,需提前报文旅局党组审定,经文旅局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信息和新闻正式发布之前,需提前报文旅局党组审定,经文旅局党组同意后再对外发布。
(三)会议规范请示报告
1.本级召开的会议。召开会议,原则上需提前2天向文旅局党组书面请示,请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会议主要议题等,经文旅局党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召开,并于会后3天内向文旅局党组书面报告会议召开情况、会议议定事项和会议纪要。
2.上级召开的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时,要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按照局安排参加会议,会后及时报告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四)重点工作定期请示报告
1.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文旅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工作创新建议;分管或包联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分管或包联领域安全生产生活、意识形态、突发事故情况等。
2.报告形式。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二、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1.文旅局主要领导同志外出期间,应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外出离开科左中旗应及时向文旅局党组请示报备。
3.在国家法定假期及双休日外出,亦应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4.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电话补充请示、报备。
5.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6.要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第一时间进行销假。
7.请假期间要安排好所分管(负责)的工作,确保工作顺畅衔接、有序运转。
三、会议请假制度
1.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班子成员应按会议通知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做好参会准备,一般不得请假。
2.局内组织召开会议时,班子成员因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陪同上级领导同志调研,处理特殊重要公务或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向主持召开会议的领导同志请假并详细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缺会。
四、日常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领导班子成员要遵守工作岗位职责,遵守作息时间,为工作人员作出表率。
2.严格遵守上班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端正形象,严禁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期间饮酒。
3.严格遵守会议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会、中途退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静音,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接听和拨打电话。
4.严格遵守群众接待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扯皮、刁难;对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权限内的要做好耐心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树立党政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5.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全国节假日期间值班规定,双休日和节假日(包括集中公休日、调休日)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专人值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