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文旅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涉及文旅系统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
3、文旅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4、职称评定等涉及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文旅系统年度评优评先的确定。
6、文旅系统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7、文旅系统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文旅系统干部选拔任用、人事管理的相关问题。
2、文旅系统股级以上的干部任免。
3、文旅系统科室的设置和科室负责人的调整变动。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文旅系统年度预算待分配指标中大的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2、其他重要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2、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
3、机关业务经费支出,金额超过5000元的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