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情况
我新塔拉嘎查党支部按上级文件要求按照“532”工作法决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则上村党组织领导下,严格履行“五道程序”,通过“三次审核”,实行“两个公开”。即在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履行嘎查村党组织酝酿提议,嘎查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完善,党员大会修订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等五道程序;通过“三次审核”即对嘎查村“两委”会议讨论酝酿的意见是否立项可行,对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程序是否合法,依据、定性是否准确恰当进行审核监督,对嘎查村级已定事务执行后的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审核,当场审核监督;实行“两个公开”即决策前公开方案,决策后公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