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受理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免耕播种作业报名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牧林场管委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的通知》(农机〔2020〕2号)和自治区、通辽市相关工作要求,为顺利推进我旗2023年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现面向全旗公开受理2023年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免耕播种)作业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从事农牧业生产的科尔沁左翼中旗户籍个人或在科尔沁左翼中旗境内注册登记的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报名对象范围之内。
二、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参与报名。
(一)个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免耕播种机购置发票(自治区境内农机经销商开具的)、拖拉机行驶证、户主“一卡通”等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户口类别为非农业户口、家庭户口,并在户口本本人页上无“务农”或“农民”字样的人员需额外提交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二)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合作社名下免耕播种机购置发票(自治区境内农机经销商开具的)、拖拉机行驶证、法人户主一卡通、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开户许可证等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三、作业机具要求
参与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项目的免耕播种机、拖拉机等农机具应为正规企业生产、通过省级以上农机鉴定部门鉴定的产品。免耕播种机要求是重型免耕播种机,配备有可靠的切茬切秆和防堵工作部件,开沟部件动土量小、播种均匀一致,株行距控制较好、覆土镇压符合农艺要求等。
四、实施模式与秸秆预留要求
实施以秸秆覆盖、根茬固土、免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三种保护性耕作模式。模式一是玉米秸秆部分覆盖免耕播种模式(上一年玉米预留高茬25公分以上)免耕播种;模式二是麦类、及谷子、高粱等作物秸秆全量覆盖免耕播种模式;模式三是玉米秸秆全量覆盖免耕播种。
五、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坚持“谁经营土地、谁实际实施保护性耕作、谁享受补助”的原则,在科尔沁左翼中旗行政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二)作业补助标准。待通辽市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发后,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及受理时间
(一)报名地点:科尔沁左翼中旗农牧局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办公室(旗农牧局正门东侧20米处)。
(二)受理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2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预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布日其其格,联系电话:0475-2289829。
七、注意事项
(一)相关要求详细内容见后续公布的《科尔沁左翼中旗2023年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二)本通知内容如与后续公布的国家政策和实施方案有不同之处,按调整后的规定和实施方案执行。
(三)用于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免耕播种机等作业机组必须自费安装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
(四)本次报名只受理2023年新报名机组,在2020、2021年、2022年已报名的机组不用重复报名。2020、2021、2022年已报名的机组,需要退出的到办公室备案。
(五)每台作业机组作业任务指标依据2020、2021、2022、2023年报名成功机组总数与上级下达的总任务指标分配。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及上级、旗政府为了示范、推广、研究等建设的任务指标不在分配指标之内。
科左中旗农牧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