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三好”高标准农田示范村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农牧建发〔2022〕631号)绩效评价办法要求,需要推荐本旗县区内“三好”高标准农田(建的好、管的好、用的好)示范村,并形成典型材料,经自治区评选后,对获奖村发放激励奖励资金。请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按照村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条件认真研判,于3月23日前,将申报表格及典型材料报送农牧局农业项目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梅柏寒
附件:1.“三好”高标准农田示范村申报表
2.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科左中旗农牧局
2023年3月21日
编号-50-附件-绩效评价办法.pdf
附件1 | | | |
“三好”高标准农田示范村申报表 |
嘎查村 | |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万亩) | |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 |
类别 | 评选标准 | 具体情况说明 |
建设好 | 村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到永久基本农田 50% (含) 以上的。 | |
村干部和村民积极性高,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 |
执行“四会两确认”。 | |
管的好 | 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制定管护制度。 | |
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并组织安排专人进行管护。 | |
有管护经费。 | |
用的好 | 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出现撂荒等不正常利用情况。 | |
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部正常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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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查村:(盖章) | 乡镇:(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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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