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第七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文件要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收集到的所有项目名录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经过专家审核评议同意后,拟推荐蒙古族呼麦、蒙古族传统唐卡绘画、蒙古族长调民歌(科尔沁长调)、蒙古族传统篆刻、科尔沁皮雕艺术、蒙药水丸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清朝宫廷药香制作技艺等七项为第七批科左中旗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为期二十天。凡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可形成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18547597378
邮箱:zzwwpc@126.com
通讯地址:科左中旗保康镇文化和旅游局一楼
附:科左中旗第七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名单
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科左中旗第七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名单
蒙古族呼麦、蒙古族传统唐卡绘画、蒙古族长调民歌(科尔沁长调)、蒙古族传统篆刻、科尔沁皮雕艺术、蒙药水丸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清朝宫廷药香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