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科尔沁左翼中旗艺彩之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科尔沁左翼中旗艺城舞蹈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销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5-06 18:55:5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通辽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培训机构不在从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的,应主动到主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下列培训机构停止办学活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将启动注销程序。现科尔沁左翼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2024年5月13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该机构不拖欠任何学生的课时或课时费;

(二)该机构的所有资金或物品清算完毕。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科尔沁左翼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监督电话:0475-3217022


科左中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