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旗2024年春节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4 09:27:50

关于认真做好全旗2024年春节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旗直相关部门:

当前正值冬春季节,是动物产品消费旺季,也是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尤为严峻。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现就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全旗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近期天气寒冷,重大动物疫病易发多发,而免疫是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手段,在做好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定期开展补免工作,对免疫不合格和新生、新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

重点抓好养殖密集区、交易市场、屠宰场、候鸟栖息地等关键地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1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等重点环节的监测,定期进行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发布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指导养殖场户科学选择适宜寒冷季节的消毒药品,加大新老疫点消毒力度,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综合防疫管理,提高畜禽防病抗病能力。

二、全力推进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布病防控九条措施》、通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配合开展好人间布病患者摸底排查工作,对发现人报告新病例和出现畜间流产、调入活畜频繁等异常情况,开展“双向溯源流调”,做好牛羊胎衣、流产物等无害化处理,加强饲养及动物防疫人员自身防护,降低疫情发生风险隐患。同时,继续强化炭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大宣传教育,坚决做到“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发生与流行。

三、着力保障兽医行业生产安全工作

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暴雪冰冻灾害,指导养殖场户及时加固维护存在隐患的老旧棚舍,做好饲料、兽药、疫苗、消毒剂的应急储备,对疫苗、应急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消除风险隐患。

四、扎实推进动物疫病消毒灭源工作

近期天气温度较低,养殖场户在对畜禽栋舍进行消毒时,尽量选择相对温暖的时段进行。消毒剂可用温水配制,以增强消毒效果。优先使用低温消毒剂或在消毒剂中加入丙二醇、异丙醇等醇类或氯化钠等作为防冻剂,同时要注意防冻剂与消毒剂的兼容性。春节期间,人员、车辆流动频繁,要指导养殖场户对进出人员、车辆、物资等的消毒,确保各种病原不被带入或带出,造成疫病的传播扩散。

五、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地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管。一是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场地选择和处理工艺。无害化处理场地应选择在地势平坦,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处理工艺应采用高温焚烧、深埋等方式,确保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彻底销毁、不流向餐桌,同时做好处理地点的防疫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做好影像资料留存和部门衔接工作。影像资料包括病死动物的发现、收集、包装、转运、处理等各个环节,制作应遵循真实、客观、规范的原则,同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对于需要保险理赔的动物应做好相关部门衔接工作,涉嫌骗保等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一步提升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水平

加强应急值守,执行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突发情况。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及时应对,果断处置,务必第一时间派专人实地核查、第一时间正面有效回应舆情,最大程度降低危害、消除影响。

                                 科左中旗农牧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