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级、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我旗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家庭农牧场发展水平,增强家庭农牧场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数量
2024年全旗拟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3个、旗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5个。申报市级、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主体,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中对家庭农牧场的基本要求,并获得旗农牧局认定。各苏木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市级、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工作,申报主体要认真填写市级、
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书(附件1、2)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表格按照统一格式填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经营规模,土地流转期限应在3年以上(以流转合同为准),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
(二)基础设施。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和必要的机械设备,机械化程度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三)经营者。家庭农牧场通过旗农牧局认定且从事种植、养殖、种养结合等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申报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主体不限年限)。掌握较先进的农牧业生产、管理技能,经过新型职业农牧民等培训(申报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主体不受此条件限制)。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并无经营违法不良记录。
(四)生产管理。采用较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或规范,能够实行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记录完整。
(五)财务管理。有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和销售记录,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家庭农牧场生产经营状况,收支明细记录到2023年底。
(六)示范效果。农牧业收入为家庭农牧场主要收入来源,占到其家庭经营总收入的80%以上,家庭农牧场人均年经营纯收入超过所在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在科技运用、生产技能、经营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牧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七)已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管理。
(八)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的家庭农牧场可优先评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1.家庭农牧场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与品牌。
2.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以及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
3.产品销售渠道较稳定,实现了订单生产与销售或纳入了农商、农超、农社对接等营销网络。
4.典型带动作用明显,2022—2023年,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访宣传,或作为自治区级以上农牧行政主管部门交流学习典型。
三、评定程序
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由家庭农牧场申报、旗农牧局推荐并审查、市级评定。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由家庭农牧场申报、乡镇推荐并审查、旗级评定。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牧场填写《2024年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2024年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表1、2),向旗农牧局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推荐与审查。旗农牧局负责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农牧场进行实地查看审查,对符合评定标准、审查合格的,按照数量要求,以正式文件报市农牧局。
(三)评定。市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复核,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家庭农牧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市农牧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通辽市农牧局评定为“通辽市示范家庭农牧场”,发文公布建立市级、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各申报主体务必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向旗农牧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申报书。
联系人:布和
联系电话:18347520373
附件:1.2024年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书
2.2024年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书
科左中旗农牧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2024年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申
报
书
申报家庭农牧场名称:
申报旗县(区):
申报日期:
目 录
1*.2024年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表1);
2*.家庭农牧场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经营效益分析、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
3*.家庭农牧场经营者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4*.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复印件;
5*.旗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批文复印件;
6*.土地、草原承包合同复印件,土地、草原流转合同复印件;
7*.家庭农牧场资产情况表(2023年度);
8*.家庭农牧场收支明细记录(2023年度);
9*.能够反映家庭农牧场生产经营相关图片;
10*.名录管理系统截图和直报系统截图;
11*.生产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
12.“三品一标”认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3.家庭农牧场经营者获得的社会荣誉及其他奖项证明的复印件。
(注:带*号为必备材料)
2024年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表1)
家庭农牧场名称 | |||
详细地址 | |||
农牧部门认定时间 | 认定证书编号 | ||
农牧场主姓名 | 社会职务 | ||
农牧场主学历及专业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产业 | 主要农畜产品 | ||
家庭人口 | 参与经营的家庭劳动力数 | ||
土地草原经营总面积(亩) | 其中:流转土地 草原面积(亩) | ||
畜禽存栏(只) | 畜禽出栏(只) | ||
常年雇工 | 拥有农机具 | 台(套) | |
参加合作社或协会名称 | 注册或使用商标名称 | ||
是否有财务收支记录 | 2023年农畜产品销售总额(万元) | ||
2023年农牧业纯收入(万元) | 2023年家庭收入总额(万元) | ||
家庭主要劳动力职业水平 | 高级职业农民¨ 中级职业农民¨ 初级职业农民¨ | ||
三品一标认证及有效期限 | 无公害农产品 年 绿色农产品 年有机农产品 年 地理标志认证 年 | ||
家庭农牧场申报意见 | 本家庭农牧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农牧场主签字: 年 月 日 | ||
旗县(区)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4年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申
报
书
申报家庭农牧场名称:
申报旗县(区):
申报日期:
目 录
1*.2024年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表2);
2*.家庭农牧场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经营效益分析、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
3*.家庭农牧场经营者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4*.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复印件;
5*.土地、草原承包合同复印件,土地、草原流转合同复印件;
6*.家庭农牧场资产情况表(2023年度);
7*.家庭农牧场收支明细记录(2023年度);
8*.能够反映家庭农牧场生产经营相关图片;
9*.名录管理系统截图和直报系统截图;
10*.生产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
11.“三品一标”认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2.家庭农牧场经营者获得的社会荣誉及其他奖项证明的复印件。
(注:带*号为必备材料)
2024年旗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表2)
家庭农牧场名称 | |||
详细地址 | |||
农牧部门认定时间 | 认定证书编号 | ||
农牧场主姓名 | 社会职务 | ||
农牧场主学历及专业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产业 | 主要农畜产品 | ||
家庭人口 | 参与经营的家庭劳动力数 | ||
土地草原经营 总面积(亩) | 其中:流转土地 草原面积(亩) | ||
畜禽存栏(只) | 畜禽出栏(只) | ||
常年雇工 | 拥有农机具 | 台(套) | |
参加合作社或协会名称 | 注册或使用商标名称 | ||
是否有财务收支记录 | 2023年农畜产品销售总额(万元) | ||
2023年农牧业纯收入(万元) | 2023年家庭收入总额(万元) | ||
家庭主要劳动力职业水平 | 高级职业农民¨ 中级职业农民¨ 初级职业农民¨ | ||
三品一标认证 及有效期限 | 无公害农产品 年 绿色农产品 年有机农产品 年 地理标志认证 年 | ||
家庭农牧场申报意见 | 本家庭农牧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农牧场主签字: 年 月 日 | ||
旗县(区)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