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4 10:00:28

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

为了实施好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让国家农业保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银保监局、气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金〔2023〕562号)和《通辽市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通财金〔2023〕8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种植业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一)保费补贴品种。种植业完全成本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确定为水地玉米、旱地玉米、水地小麦、旱地小麦、水稻5个品种。

(二)保额及费率。种植业保险以亩为单位进行核算,水地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900元/亩,费率为6%,保费为54元/亩;旱地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600元/亩,费率为8%,保费为48元/亩;水地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800元/亩,费率为6%,保费为48元/亩;旱地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550元/亩,费率为8%,保费为44元/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额1205元/亩,费率为4%,保费为48.2元/亩。

(三)保费分摊比例。农户交纳保费为水浇地玉米10.8元/亩、旱地玉米9.6元/亩、水地小麦9.6元/亩、旱地小麦8.8元/亩、水稻9.64元/亩。三大作物玉米、小麦、水稻中央财政补贴45%,自治区财政补贴30%,盟市财政补贴3%,旗县财政补贴2%;完全成本保险保费农户自缴比例为20%。

二、2024年种植业成本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一)保费补贴品种。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仍确定为玉米、水稻、小麦、大豆、马铃薯、葵花、糖料作物(甜菜)、棉花、油料作物九个品种。

(二)保额及费率。种植业保险以亩为单位进行核算,水地玉米、水地小麦保额为500元/亩,费率为6%,保费为30元/亩;旱地玉米、旱地马铃薯保额为300元/亩,费率为8%,保费为24元/亩;水稻保额为500元/亩,费率为4%,保费为20元/亩;旱地小麦保额为200元/亩,费率为8%,保费为16元/亩;甜菜保额为500元/亩,费率为6%,保费为30元/亩;葵花保额为300元/亩,费率6%,保费为18元/亩;水地马铃薯保额为800元/亩,费率为3%,保费为24元/亩;大豆保额为200元/亩,费率为8%,保费为16元/亩;棉花保额为500元/亩,费率为4%,保费为20元/亩;油料作物保额为200元/亩,费率为6%,保费为12元/亩。

(三)保费分摊比例。农户交纳保费为水浇地玉米6元/亩;旱地玉米4.8元/亩;水地小麦6元/亩;旱地小麦3.2元/亩;水稻4元/亩;葵花3.6元/亩;甜菜6元/亩;水、旱地马铃薯4.8元/亩;大豆3元/亩;棉花4元/亩;油料作物2.4元/亩。中央财政补贴45%,自治区财政补贴30%,盟市财政补贴3%,旗县财政补贴2%;农户自缴比例为20%。

三、保险理赔

各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按照“主动、快速、科学、合理”原则,及时开展灾后查勘、定损、理赔,努力确保查勘定损到户。各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依条款据实赔付,做到“大灾大赔、小灾小赔、无灾不赔”。经办机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避免影响农户的后续抗灾、救灾工作,对未能据实理赔或理赔严重超过时限的经办机构,将按照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退出该地域业务经营。

四、保险承保区域划分

2022年自治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由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我旗种植业成本保险和农业大灾保险业务。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承保范围:宝龙山镇、舍伯吐镇、架玛吐镇、花吐古拉镇、腰林毛都镇、希伯花镇、花胡硕苏木、协代苏木、白兴吐苏木,敖包苏木、珠日河牧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承保范围:保康镇、巴彦塔拉镇、门达镇、努日木镇、代力吉镇、图布信苏木、胜利乡、白音塔拉农场、丰库牧场。

各农牧林场、小三场种植业成本保险和大灾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与嘎查村同等对待,由当地经管站负责办理,保康镇负责:保康林场、保康苗辅;宝龙山镇负责:三八水库、扎布斯林场、实验林场;舍伯吐镇负责:乃门塔拉水库;巴彦塔拉镇负责:乌斯吐林场、巴彦塔拉苗圃;架玛吐镇负责:新开河林场;腰林毛都镇负责:东苏林场、都西庙水库、原种场;希伯花镇负责:白音花林场、胡力斯台水库、苏吐水库;代力吉镇负责:种畜场、包罕林场;协代苏木负责:协代林场。

五、保险签单

保险签单日期6月20日结束。

六、强化信息报送

保险经办机构从农业保险工作开始到签单结束每5天报送一次承保进度,从勘察定损开始每15天报送一次勘察定损进度,每月至少报送一期信息,承保面积由保险经办机构将上述各项资料统一汇总后上报旗保费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20日前和12月28日前将承保阶段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上报旗保费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旗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工作。各苏木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保险经办机构应不断加强业务宣传,认真向种植户介绍有关保险知识,明确告知保险责任范围,不断提高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保险经办机构要对种植投保情况严格把关,准确核实投保面积、数量,并以此为依据,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四)各苏木镇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联动,抓好责任落实,按照旗政府的统一安排,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五)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政策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各类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工作质量。

八、本通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银保监局、气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金〔2023〕562号)和《通辽市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通财金〔2023〕87号)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专家名单

2.《通辽市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通财金〔2023〕87号)

科左中旗农牧局               科左中旗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2024年种植业保险查勘定损专家名单

一、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东片)

旗农牧事务服务中心:王阔、宝卫星、刘春艳

定损专家:庞  辉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白铁柱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王春贵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负责苏木乡镇:保康镇、巴彦塔拉镇、门达镇、努日木镇、代力吉镇、图布信苏木、胜利乡、白音塔拉农场、丰库牧场(涉及九个苏木乡镇场)。

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支公司(西片)

旗农牧事务服务中心:于海涛、侯立刚、阿斯嘎

定损专家:陶  杰   高级农艺师

                 曲红霞   花吐古拉镇经管科员

                 运永志   经济作物工作站站员

                 殷晓龙   农田建设管理股股长

负责苏木乡镇:宝龙山镇、舍伯吐镇、架玛吐镇、花吐古拉镇、腰林毛都镇、希伯花镇、花胡硕苏木、协代苏木、白兴吐苏木,敖包苏木、珠日河牧场(涉及十一个苏木乡镇场)。

三、付婉哲负责全旗农业保险工作档案管理

保险勘查定损时间为:2024年06月1日------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