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农牧局关于印发《科左中旗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
现将《科左中旗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左中旗农牧局
2024年5月15日
科左中旗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4〕2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操作规程》(内乡振发〔2023〕12号)和《2024年通辽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通辽市、科左中旗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底线思维,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优化调整动态监测方式,拓宽畅通监测渠道,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共享,精准确定监测对象,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积极推动部门协同响应,切实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严格识别退出标准程序,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内容
(一)监测范围。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综合全旗物价指数变化、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2024年全旗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8300元。
(二)监测对象类型。以全体农村牧区常住且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为单位,监测对象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1、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到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牧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监测范围,但受到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牧户。这类群体既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牧户。
(三)监测方式。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原则,突出“早”字。采取农牧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及时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风险因素、风险群体。
(四)识别程序。根据不同监测方式,分类缩短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各环节时间,突出“简”字。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监测对象的识别程序优化为“一公示一公告”,具体为:
1、入户核查核实。农牧户自主申报、旗乡村振兴局推送预警信息2天内、基层干部排查需当天完成。由苏木乡镇场乡村振兴专干、包嘎查村干部、驻村干部等人员负责,核实家庭收入支出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填写《认定表》。核实结果用于嘎查村评议公示,同时汇总后逐级上报供旗级开展部门信息比对。
2、评议公示。入户核查核实后3天内召开村民代表会,嘎查村两委扩大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表决,评议结果公开公正,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审核公告。苏木乡镇场根据嘎查村公示结果,组织乡村干部对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初审,初审无异议的,上报旗乡村振兴局审定,旗级综合各方面核查结果,审核通过的进行公告。
4、同步信息比对。嘎查村公示的同时将确定的监测对象上报苏木乡镇场,苏木乡镇场对各嘎查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统一汇总后报旗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数据比对工作与嘎查村公示等识别程序同步开展。
5、系统管理。旗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苏木乡镇场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进行同步监测和开展针对性帮扶。
6、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遇困即扶”,对突发性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农户,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五)帮扶程序。监测对象识别后,按照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监测帮扶成效的程序,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
1、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旗级审定的监测对象,苏木乡镇场、嘎查村负责为监测对象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监测对象的日常监测和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2、制定帮扶计划。旗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苏木乡镇场、嘎查村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发展需求、发展能力,与监测对象协商10天内制定帮扶计划,做到按需帮扶、一户一策,方便操作,针对性强。
3、落实帮扶措施。相关行业部门、苏木乡镇场、嘎查村为监测对象落实帮扶干部,按照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4、监测帮扶成效。苏木乡镇场、嘎查村和驻村工作队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控,按规定时段保质保量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一个、消除一个。已落实的帮扶措施要及时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六)风险消除程序。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照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入户核实。苏木乡镇场定期组织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监测主体入户核实,根据监测对象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等情况,研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程度,提出风险消除对象名单。
2、评议公示。嘎查村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对风险消除对象进行评议表决,并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场。
3、审核公告。苏木乡镇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对嘎查村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后报旗乡村振兴局审定,并进行公告。
4、系统标注。旗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苏木乡镇场,按季度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标注。
5、分类标注。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监测时间超过6个月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慢性病患者等监测户,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消除风险,持续跟踪监测。
三、集中排查工作内容
(一)集中排查对象。严格按照监测帮扶内容和要求,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受灾影响较大、2023年度脱贫户收入下降户较为集中、牲畜养殖数量较多等区域、重点关注脱贫人口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定、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牧户。以全体农村牧区常住且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为单位,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实排查。
(二)集中排查人员。旗级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全程组织监测帮扶工作;强化相关行业部门责任,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共享,积极推动部门协同响应。
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要有序组织监测帮扶工作,组织嘎查村干部(书记、副书记、会计、妇联主任)、驻村干部、包村干部、网格员、乡村医生等基层力量,结合日常工作走访排查所有常住农牧户,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和精准退出。
(三)集中排查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完成。各苏木乡镇场按照《科左中旗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及时组织动员,安排部署集中排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分层级、分片区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对参与的行业部门、嘎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等干部培训全覆盖,全部熟知集中排查工作精神、要求、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安排部署到位、培训效果突出。
2、集中排查阶段6月3日前完成。各苏木乡镇场要对照集中排查工作内容,组织苏木乡镇、嘎查村、驻村工作队干部和嘎查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完善排查方式,充分用好自主申报、日常监控和数据监测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牧户开展全面排查,分类推进、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走过场,确保本季度村级公示开始时间为5月27日,公示期5天。村级公示满5天且苏木乡镇场审核完成后,旗级开始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提交总结报告6月5日前完成。各苏木乡镇场对集中排查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积极开展数据清洗工作,强化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认真分析总结集中排查工作成果,全面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典型,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旗乡村振兴局。
4、调研指导阶段。旗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采取线上调度、实地核查等形式,不定期调度各苏木乡镇场相关工作进度,并分阶段、分任务对各苏木乡镇场集中排查工作推进情况实地开展调研指导。各苏木乡镇场要统筹开展调研指导,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督促落实,切实帮助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解决排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动集中排查工作落地见效。
5、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旗乡村振兴局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根据苏木乡镇场集中排查工作进度,指导各苏木乡镇场开展信息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
(四)集中排查重点内容
1、收入测算周期。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2、农户家庭人均收入。按照“(纯收入+理赔收入-合规自付支出)/家庭人口数”是否低于自治区监测范围(8300元)作为是否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依据。
3、“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状况。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或不稳定因素。
4、刚性支出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且负担较重。
5、其他返贫致贫风险状况。在产业、就业、就医及子女就学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和风险。
6、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情况。
7、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8、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9、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
10、排查是否存在因灾等导致生产生活出现困难的农户。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统筹协调。实行自治区负总责,旗级、苏木乡镇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领会开展集中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工作要求,统筹掌握集中排查的工作重点,分级开展监测帮扶,确保监测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精准施策。充分利用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做到重点人群数据共享共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切实开展摸排和研判工作,精准确定监测对象。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监测帮扶内容和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实排查,做到信息核实准确,分析研判精准,帮扶措施针对性强,力戒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现象,确保监测帮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