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胜利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胜利乡防汛救灾资金使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30 11:04:43

中共胜利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胜利乡防汛救灾资金使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场)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胜利乡防汛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胜利乡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胜利乡防汛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2023年,我乡遭遇多轮强降雨天气,境内小清河、乌力吉木仁河水位猛涨,造成大量农田被淹、道路受损,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灾情发生后,旗委组织部非常关心我乡防汛救灾工作,向我乡下拨了防汛救灾资金,为了管好用好防汛救灾资金,确保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防汛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要求

科左中旗委组织部防汛救灾资金15万元,用于胜利乡抗洪、抢险、灾后重建等使用。

二、资金使用方向及分配金额

我乡自北向南地势逐渐走低,入汛以来全乡的外洪”和“内涝”水均流向最南部的平安新村,故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新村排水所产生的机械、燃料等相关费用,具体分配数额如下:

(一)拟拨付1.47万元,用于2座抽水泵的采购费用;

(二)拟拨付1.08万元,用于1台发电机的采购费用;

(三)拟拨付5.70万元,用于防汛期间2座抽水泵所产生的用电费用;

(四)拟拨付7.23万元,用于防汛期间2座抽水泵所产生的燃油费用。

三、有关要求

(一)平安新村接到防汛救灾资金后,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金分配明细执行,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二)平安新村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把关,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平安新村要将相关票据、印证资料等留存备查,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