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政发〔2024〕1号
科左中旗希伯花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复2024年镇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镇本级各部门:
2024年旗本级部门预算已经希伯花镇人民政府党委会议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一)加强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金额使用预算资金。对基本支出中的工资、津补贴,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的有关政策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或扩大发放范围;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各类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对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等支出只减不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 要求,从严控制行政运行、非重点、非刚性交出。
(三)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健全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镇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督查力度,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跟踪问效机制。同时,要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强化事中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区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做好预算公开工作。部门预算批复后,除涉密部门外,本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预決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财办发〔2019〕42号)及《关于印发<科左中旗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左财〔2022 〕353号)要求,在旗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20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合” 或本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报表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 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密内容除外)应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公开要求与上述部门预算公开相同。
附件:2024年希伯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批复表
希伯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