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保康镇将房屋建设纳入综合服务大厅重要服务事项,推出建房“上门办”服务,按照“凡建必报、凡建必审”的原则,严格执行“综受单、现场派单、现场核实”流程,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和讲解政策,经镇级审批后方可施工,确保群众所建房屋符合村屯规划和“三调”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 2024-06-25 09: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