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全文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3〕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的动态管理,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第一条 本机制所称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是指嘎查村社区依法“应该办”、“协助办”、“代理办”、“不准办”、“批后办”的“五办”职责事项。(“五办”职责事项具体是指:明确嘎查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的事务,形成“应该办”职责事项清单;对嘎查村社区协助的事项,要提供必要的保障,不得随意转为主责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形成“协助办”职责事项清单;需由嘎查村社区代理办的事项,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高必要条件,形成“代理办”职责事项清单;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支撑和政策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形成“不准办”职责事项清单;今后对其他依法依规确需交由嘎查村社区的新增事项,须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由旗委社会工作部提交旗委或政府会议研究后进行修改,形成“批后办”职责事项清单)。
第二条 嘎查村社区“五办”职责事项,是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分析研判、合法合规审查的基础上,提请旗委或旗政府会议审核通过后,由旗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并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后组织开展实施的。
第三条 由旗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对嘎查村社区“五办”职责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并发布,各部门单位及时贯彻实施。
第四条 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的动态管理,应按照依法依规、权责对等、严格程序、动态调整、强化保障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旗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职责范围内,确需交由嘎查村社区依法依规承担新增的常规类和紧急类职责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除外)准入程序。
(一)申请
旗级相关职能部门如有确需嘎查村社区承担的常规类、紧急类职责事项,应填写《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申请表》(详见附件1),向旗委社会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
1.常规类事项:由旗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准入职责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复审意见。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事项书面告知申请部门并说明理由。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增常规类职责事项由旗委社会工作部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由旗委社会工作部纳入嘎查村社区“五办”职责事项清单。原则上每年集中研究不超过4次。
2.紧急类事项:当有疑难险重或临时性突发事件发生,确需交由嘎查村社区协助办理的职责事项,经旗委或旗政府会议同意,由旗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后临时准入。
(1)如有重大紧急极特殊职责事项,须经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同意,口头向旗委社会工作部报备后临时准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申请表》(详见附件1),报旗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2)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修订或相关政策调整变化,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转为常态化工作的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须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旗委社会工作部纳入嘎查村社区“五办”职责事项清单。
第六条 旗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职责范围内,确需交由嘎查村社区依法依规承担新增的常规类和紧急类职责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除外)退出程序。
(一)自然退出
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事项,按照限时准出时限自然退出。
(二)申请退出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修订或相关政策调整变化,对不需要纳入嘎查村社区“五办”职责清单的职责事项,相关职能单位应及时填写《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退出申请表》(详见附件2),报旗委社会工作部,经审核后予以限时退出。
第七条 经批准的临时准入职责事项,旗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为嘎查村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技术力量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
第八条 旗级相关职能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未经旗委或旗政府会议研究、旗委社会工作部批准,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等名义,擅自将“五办”职责事项清单外的工作事项,交由嘎查村社区承担,同时也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硬性指派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嘎查村社区承担。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不宜纳入嘎查村社区“五办”职责事项清单。
第九条 对违反本机制的事宜,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依纪查处和纠正。
第十条 如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本机制由中共科左中旗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申请表
2.嘎查村社区职责事项退出申请表


嘎查村社区“五办”职责事项清单如下
嘎查村社区“应该办”职责事项清单:


嘎查村社区“协助办”职责事项清单:

嘎查村社区“代理办”职责事项清单:


嘎查村社区“不准办”职责事项清单:



嘎查村社区“批后办”职责事项清单:

来源: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