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党员学习记录

发布日期 2024-08-06 12:51:42

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章至第六章涉及的第36条-76条内容

支部书记林福红:今天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以下内容,下面一起来学习。

第三十六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八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

第四十三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第七十三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与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六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