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电子保函

发布日期 2023-07-07 11:52:15

   2023年1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通知主要提到七项措施,其中包括全面推广保函(保险):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人、中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  

电子保函的前身是纸质保函。电子保函是申请人通过电子保函服务平台,采用CA证书电子签名技术,由保函人向受益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保函证书。与纸质保函相比,电子保函具有在线处理、有效识别虚假保函、保函备案方便、可视化管理、全程电子化追溯等优势。  

目前,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已上线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电子保函,并不断改善和提升服务体验。投标企业通过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即可登陆办理。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左中旗分中心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工作导向,积极落实“互联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举措,积极推广电子保函应用,变“线下现金保证”为线上“电子保函”,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2023年1-6月,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左中旗分中心共发布29项工程建设项目公告,全部落实电子保函应用,共累计使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411张,节省投标保证金达到4864万元,占总比的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