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街道中心社区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

发布日期 2023-03-31 11:30:40

一、议事规则

1.党支部及其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组织原则。

2.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个党支部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已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时,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需进一步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4.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对党组织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5.坚持严守党的机密的原则。党支部每一个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讲纪律、讲党性。

二、议事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

贯彻实施意见。

2. 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执行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决定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讨论决定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

5.研究决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基层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部署。

6.讨论通过党支部成员代表党支部所作的重要讲话、报告以及党支部的重要文件,审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重要报告。

7.其它需要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研究的重要事宜。

三、议事程序

1.主持人就议题首先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3.主持人根据讨论研究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策意见。

4.到会的党支部成员进行表决。

5.形成决议: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数的半数为通过。

                                     中心社区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