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民村党小组的请示
胜利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政法联发〔2025〕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基层微治理,规范做实“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治理机制,实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根据工作需要,建议成立东张家窑村(社区)党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洪生
成员:迟文福、徐净勃
此请,批复
新民村党支部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