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9月2日上午,旗政协会同旗人民法院召开“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旗政协主席宝喜、副主席石秀梅、旗人民法院院长阿古达木出席会议。旗人民法院副院长、旗政协经济科技法制委员会主任及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各基层法庭庭长,诉调对接中心主任以及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为刘满都拉等26名旗政协委员、旗法院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旗政协经济科技法制委员会主任姚冰详细解读了《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特邀调解员代表李国民、李玉光分别进行典型发言。



旗人民法院院长阿古达木在讲话中指出,几年来,“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两家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解纷效能持续提升,制度框架不断完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要凝聚共识,协同发力,不断推动民主法治协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聚焦重点,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凝聚合力,不断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构建平安左中、法治左中贡献司法力量。
旗政协副主席石秀梅强调,“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旗政协和旗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积极探索,“政协+法院”工作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加强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调解队伍不断壮大,调解成效初步显现,示范引领作用凸显。下一步,要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协作配合;要坚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调解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会议还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特邀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为做好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推动委员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