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科左中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破获全旗首例危险作业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力震慑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科左中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交管大队移交线索,称杨某某存在涉嫌危险作业罪的相关违法事实。接报后,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缜密调查查明,杨某某曾在2025年11月19日,明知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情形的前提下,仍驾驶车辆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出发,前往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宝龙山镇运送石子。当车辆行驶至架玛吐镇时,被科左中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当场查获。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高达137.9吨,超过核定载质量50%。
经查实,杨某某明知超载运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却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提示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严重超载超限货运车辆。此类车辆的危害触目惊心:一方面会导致车辆制动、转向性能急剧下降,极大增加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另一方面会对道路、桥梁造成不可逆的结构性损害,严重威胁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
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超载超限绝非生财之道,驾驶人不仅会面临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并承担刑事责任。请广大货运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