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安家窑村“两委”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12-24 12:11:34

胜利乡安家窑村“两委”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胜利乡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胜党发〔2025〕2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换届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嘎查村民自治机制。

(二)时间安排。换届工作于2025年9月启动,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在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并同步建好配套组织,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执行换届政策

(一)明确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引导群众把思想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员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村党组织书记要突出懂农牧业、爱农牧区、爱农牧民,有较强的带领群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能力素质。

(二)合理确定职数。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按照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原则,结合我村规模,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我村“两委”班子由5人组成;村党支部委员3人;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人组成;交叉任职3人。

(三)坚持落实“一肩挑”制度。结合实际,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四)优化班子结构。

1.优化年龄结构,坚持老中青梯次配备,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两委”班子中要有40岁以下的年轻成员。

2.优化知识结构,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优化性别结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同志。

4.持续推进“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5.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共青团、妇女组织、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负责人。

(五)拓宽来源渠道。用好村后备力量储备成果,鼓励优秀现任干部留任,注重挖掘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村人员任职,吸引本村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任职。

(六)严格审查把关。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素养考察,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的人特别是“两面人”。实行“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准列为候选人:

1.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有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

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得不牢,不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有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吸毒、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

5.存在严重廉洁问题被查处;

6.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严重问题线索尚未查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7.涉及黑恶势力或者被认定为“村霸”,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

8.原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者罢免,以及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

9.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

10.长期无理上访或者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11.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12.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者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

13.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三、依法有序开展换届选举

(一)换届准备阶段(2025年9月初—2025年10月25日)

要用好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研究酝酿人选基本盘,做好人选准备;深入宣传动员,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于外出的党员和群众,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回参加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0月25日—2026年2月25日)

1.村党组织换届(2025年10月25日—12月31日)

(1)上报请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后,向乡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乡党委研究批复后,村党组织作出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2)确定党员大会应到党员人数。村党组织在征求党员本人意见后,确定不能参加党员大会人员名单,报乡党委审核批复,获批后,经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最终公布参会党员名单。

对下列八种情况党员,通过走访入户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并确定不能参选的党员名单:一是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三是被停止党籍的;四是在留党察看期间的;五是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六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七是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八是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

(3)制定人选推荐产生办法。经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推荐产生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

(4)民主测评。在乡党委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测评;一般与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会议一并进行。

(5)“两推”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后,报经乡党委研究、初审,旗有关部门资格联审,组织考察并开展谈心谈话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同步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后的报请、纪律承诺及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

(6)筹备党员大会。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报乡党委审定;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有关党员大会的具体事宜,提前向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并提前布置会场。

(7)召开党员大会和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由上届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乡党委派人现场指导;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期间召开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8)选举结果报批。新一届村党组织将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作出批复后,在全村范围内公布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选举结果。

2.村民委员会换届(2025年10月25日—2026年1月28日)

在村党组织具体领导下,按照法定程序先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选举委员会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1)推选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最多不超过9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及时公布,并报乡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机制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选举委员会在全体委员中推选产生,应当由党组织书记担任。

(2)制定换届选举办法。乡“两委”换届专项工作机制和村“两委”换届工作专班要认真指导和引导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并报乡嘎查村“两委”换届专项工作机制备案。

(3)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参加选举人员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并及时公布选民名单,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发生。

(4)提名确定候选人。结合村实际情况选好提名确定候选人方式,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程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5)投票选举。一是投票前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见面活动一般在选举日前举行,选举当天一般不组织候选人跟选民见面活动。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及时公布,严格规范委托投票,及时向乡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机制领取选票,在选举日前布置好投票场地等。二是投票选举。村采取召开选民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流程组织投票。投票结束后,按照选举办法,统一唱票、计票。三是确认当选。对选举有效性确认,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办法,计算候选人得票数量,确认选举结果,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两委”换届专项工作机制备案。

3.配套组织建设(2025年12月26日—2026年2月25日)

配套组织推选工作应与村“两委”换届一体谋划、压茬推进,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1个月内全部完成。

(1)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原则上由村纪检委员担任。

(2)健全村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村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同步开展换届工作。

(3)推选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人居环境等有关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4)推选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严格按程序组织推选新一届组长和代表,其中党员、妇女应当占一定比例。

(5)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三)后续工作阶段(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31日)

1.做好班子交接。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后7日内、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10日内,新老班子要完成公章、文档、“三资”移交及文件资料归档等工作,确保村事务正常运转。

2.规范工作运行。新班子要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责任清单和任期目标,切实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基层治理、二轮土地延包等重点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级备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

3.整理资料归档。换届工作结束后,相关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选票、选举大会会议记录等重要资料的原件上报乡党委备案,其他资料由本村建档立卷,妥善保管。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责任防范风险。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肃严明换届纪律。严禁违反规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嘎查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紧盯“两推两审一选”、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对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四)深化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与换届有关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纪律要求。

换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按规定请示报告。

附件:胜利乡安家窑村“两委”换届工作专班

                 中共胜利乡安家窑村支部委员会

                   胜利乡安家窑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