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东保安村党组织委员会 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推荐产生办法

发布日期 2025-12-25 10:15:12

胜利乡东保安村党组织委员会

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推荐产生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推荐产生办法。

二、乡党委指导东保安村开展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产生工作。

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均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50%,推荐有效。

四、经中国共产党胜利乡委员会批准,新一届东保安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3名,设书记1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0%。

五、东保安村党组织召开推荐会议,组织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集中统一投票,不设流动票箱。

六、推荐工作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东保安村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本次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七、参会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一人一票填写推荐票。参会人员应按照推荐票上的说明,在相应职位栏内填写推荐人选姓名,采取差额推荐差额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方式。推荐人选范围为换届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人选标准,不得推选方案中涉及的13种负面情形人员。

八、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收回的推荐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票张数,推荐有效;多于发出的推荐票张数,推荐无效,应重新组织推荐。主持人当场宣布推荐得票情况。

九、东保安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票结果,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总数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从得票数多的其他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东保安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

十、东保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东保安村推荐产生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

中国共产党胜利乡东保安村支部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