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胜利乡垃圾处置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生态破坏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胜利乡嘎查村垃圾处置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嘎查村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升嘎查村环境卫生质量和治理水平,根据《科左中旗城镇垃圾处置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就开展村级垃圾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嘎查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嘎查村在垃圾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垃圾源头监管,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嘎查村垃圾治理规范化、长效化,营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垃圾源头监管
1.嘎查村要对本区域内垃圾产生源头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农户家庭、养殖场、工地、商业网点等,建立垃圾产生源清单,明确垃圾产生量、种类和排放规律。
2.加大对违规倾倒垃圾行为的监管力度,严禁随意丢弃、堆放垃圾,对发现的乱倒垃圾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完善垃圾分类体系
1.嘎查村要加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村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村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2.在嘎查村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方便村民分类投放垃圾。垃圾分类收集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分类垃圾桶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清理。
(三)规范垃圾收集运输
1.嘎查村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制度,明确垃圾收集责任主体,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时间、路线和方式,确保垃圾及时、规范收集。
2.加强对垃圾收集车辆的管理,要求垃圾收集车辆保持整洁、密闭运输,防止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散落、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定期对垃圾收集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四)整治垃圾临时贮存场所
1.嘎查村要对本区域内垃圾临时贮存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核实贮存场所的选址、容量、配套设施等情况,确保临时贮存场所符合环保要求和相关标准。
2.对不符合要求的垃圾临时贮存场所,要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围挡、防渗、防尘、排水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风险。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设置垃圾临时贮存场所。
(五)严厉打击垃圾非法处置行为
1.嘎查村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垃圾非法处置行为的巡查监管,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河道、湖泊、交通道路及铁路沿线等区域,及时发现并上报非法倾倒垃圾、倒买倒卖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线索。
2.乡政府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查实的非法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整治,责令责任方限期筛分、转运垃圾,恢复场地原貌。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
各嘎查村要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内垃圾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问题类型、位置、责任主体等信息,并将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嘎查村要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开展垃圾整治工作。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嘎查村垃圾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
各嘎查村要对垃圾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嘎查村要充分认识到垃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垃圾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垃圾治理行动中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问责
乡政府将把嘎查村垃圾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嘎查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嘎查村进行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科尔沁左翼中旗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