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敬瑞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欲晓、杨木及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王海澜,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祥龙、旗监察委员会委员齐艳、旗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根兄,部分旗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旗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旗人民政府关于诚信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旗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旗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接受个别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