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至15日,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战带领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旗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科左中旗养老服务中心、保康中心敬老院、保康街道东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安馨托老所、宝龙山镇示范养老服务中心、架玛吐镇团结屯村养老服务站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结束后,召开了总结座谈会。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旗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情况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发言,针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强调,养老服务关乎民生根本、牵动民心所向,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要聚焦政策落地与产业协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国家战略要求,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同时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提升农村牧区群众知晓认同度,引导老年人转变传统养老观念,并强化养老机构全流程监管。二要着力体系完善与服务提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持续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三要抓好人才建设与权益保障。加快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通过职业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全力营造安全、舒适、放心的养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