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科左中旗红十字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
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选票上加盖中共科左中旗红字会支部印章。
四、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党员,在书记候选人方格内直接填写候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六、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
七、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当选票数,即为当选人。
八、会议设监票人1名,在到会的党员中推选产生。监票人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九、本选举办法经科左中旗红十字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