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后太平村“两委”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科左中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左党发〔2025〕 号)、《胜利乡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胜党发〔2025〕 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换届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嘎查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拓宽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合法公开有效,坚持严的基调,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着力选出嘎查村好班子、谋划发展好思路、优化治理好格局、涵养政治好生态、形成奋进好气象,为“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创新路进中游”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二)时间安排。腰保安村换届工作于2025年10月中旬启动,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并同步建好配套组织,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执行换届政策
(一)明确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引导群众把思想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员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人选应当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善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有较强的大局观,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积极协助乡内开展工作。村党组织书记要突出懂农牧业、爱农牧区、爱农牧民,有较强的带领群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能力素质。要鲜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保证人选质量。
(二)合理确定职数。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按照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原则,结合我村规模,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我村“两委”班子由5人组成;村党支部委员3人;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人组成,交叉任职3人。
(三)坚持落实“一肩挑”制度。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做到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四)优化班子结构。
1. 优化年龄结构,坚持老中青梯次配备,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两委”班子中要有40岁以下的年轻成员,年龄偏大、表现优秀的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
2. 优化知识结构,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优化性别结构,村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同志,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应当占一定比例。
4. 持续推进“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5. 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共青团、妇女组织、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负责人。
(五)拓宽来源渠道。用好村后备力量储备成果,鼓励优秀现任干部留任,注重挖掘本土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村人员任职,吸引本村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任职。
(六)严格审查把关。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素养考察,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的人特别是“两面人”。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旗级备案管理制度,实行“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准列为候选人:
1.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有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
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得不牢,不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有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吸毒、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
5.存在严重廉洁问题被查处;
6.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严重问题线索尚未查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7.涉及黑恶势力或者被认定为“村霸”,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
8.原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者罢免,以及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
9.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
10.长期无理上访或者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11.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12.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者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
13.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三、依法有序开展换届选举
(一)换届准备阶段
持续抓好矛盾排查化解、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等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启动换届;要用好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研究酝酿人选基本盘,做好人选准备;深入宣传动员,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于外出的党员和群众,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回参加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0月17日—2026年2月10日)
1.村党组织换届(2025年10月25日—12月17日)
(1)上报请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后,向乡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乡党委研究批复后,村党组织作出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2)确定党员大会应到党员人数。村党组织在征求本人和家属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将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乡党委批复,获批后,经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最终公布参会党员名单。
对下列八种情况党员,通过走访入户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并确定不能参选的党员清单:一是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三是被停止党籍的;四是在留党察看期间的;五是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六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七是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八是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
(3)制定人选推荐产生办法。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推荐产生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
(4)民主测评。乡党委组织召开嘎查村党员和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嘎查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测评;一般与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会议一并进行。
(5)“两推”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后,报经乡党委研究、初审,旗有关部门资格联审,组织考察并开展谈心谈话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同步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后请示批复、纪律承诺及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
(6)筹备党员大会。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报乡党委审定;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有关党员大会的具体事宜,提前向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并提前布置会场。
(7)召开党员大会和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由上届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乡党委派人现场指导;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后,召开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8)选举结果报批。新一届村党组织将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作出批复后,在全村范围内公布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选举结果。
2.村民委员会换届(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29日)
在嘎查村党组织具体领导下,按照法定程序先推选产生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1)推选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最多不超9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及时公布,并报乡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机制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选举委员会在全体委员中推选产生,应当由党组织书记担任。
(2)制定换届选举办法。乡“两委”换届专项工作机制和村“两委”换届工作专班要认真指导和引导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并报乡嘎查村“两委”换届专项工作机制备案。
(3)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参加选举人员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并及时公布选民名单,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发生。
(4)提名确定候选人。结合村村实际情况选好提名确定候选人方式,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程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5)投票选举。一是投票前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竞争活动,选举当天一般不组织候选人跟选民见面活动。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具体投票方式、流动票箱的使用,严格规范委托投票,在乡嘎查村“两委”换届专项工作机制指导下设计和印制选票,在选举日前布置好投票场地等。二是投票选举。村采取召开选民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流程组织投票。投票结束后,按照选举办法,统一唱票、计票。三是确认当选。对选举有效性确认,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办法,计算候选人得票数量,确认选举结果,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两委”换届专项工作机制备案。
3.配套组织建设(2026年1月30日—2月10日)
配套组织推选工作应与村“两委”换届一体谋划、压茬推进,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1个月内全部完成。
(1)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主任原则上由村纪检委员担任。
(2)健全村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村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同步开展换届工作。
(3)推选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人居环境等委员会;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可不设下属委员会,有关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4)推选村民小组组长和嘎查村民代表。严格按程序组织推选新一届组长和代表,其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5)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三)后续工作阶段(2025年12月18日—2026年2月10日)
1.做好班子交接。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后7日内、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10日内,乡党委将指导监督新老班子完成公章、文档、“三资”移交及文件资料归档等工作,确保村事务正常运转。
2.开展谈心谈话。引导离任干部、落选人员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积极支持新一届班子的工作。
3.规范工作运行。指导新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责任清单和任期目标,切实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基层治理、二轮土地延包等重点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级备案。
4.开展履职培训。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任职培训,1年内实现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培训全覆盖。
5.整理资料归档。换届工作结束后,相关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选票、选举大会会议记录等重要资料的原件上报乡党委备案,其他资料由本村建档立卷,妥善保管。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责任防范风险。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选情监测、重大事项、违反纪律、舆情监控等报告制度,强化预判、做好预案,建立及时处置机制;重点加强网络舆情防范和监测,严格规范换届信息发布审核,未经旗县级及以上换届专项工作机制审核,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录制、公开发布或转发换届工作有关信息或音视频,强化动态巡查,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信息,防止不当炒作,筑牢换届安全防线。
(二)严肃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签订纪律承诺书、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引导换届工作人员、参选人员自觉遵规守纪。严禁违反规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嘎查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严禁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严禁诬告陷害、造谣抹黑选举候选人;严禁其他在嘎查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坚决维护换届选举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紧盯“两推两审一选”、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加强换届风气问题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联查联办、快查快结和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涉及选举信访工作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核查,情况属实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受到不实举报的根据需要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四)深化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与换届有关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纪律要求。结合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讲好新时代乡村发展成就、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经验,大力宣传嘎查村干部先进典型,营造换届工作良好氛围。
换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按规定请示报告。
附件:胜利乡后太平村“两委”换届工作专班
中共胜利乡后太平村支部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