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4-13 10:08:51

文旅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每年年初向旗委和旗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八)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九)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三)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四)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五)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七)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十八)学习贯彻区、市委和旗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一)领导和推进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四)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八)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旗纪委备案。

(二十九)旗委和旗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俐慧

责任范围:主持文旅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工作负总责。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部署、监督全局工作

责任内容:

1、部署和组织全局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党在新时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其他各项纪律条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安排布置组织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目标,并负责实施和指导。监督检查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3、完成上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

4、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行为,负责组织诫勉谈话。对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5、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年内找班子成员谈话不少于一次,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6、年底负责向旗委报告本人及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文旅局副局长 孙全成

责任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单位对外协调沟通、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文化馆装修、博物馆装修布展、东蒙军政干部学校修缮复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

1、组织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条规,并对分管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按照“一岗双责制”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二级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4、向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抓好系统党委主要工作,年底负责向党组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文旅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田亮

责任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建、文化工作、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股、文博股、乌兰牧骑、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履行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

1、组织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条规,并对分管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按照“一岗双责制”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二级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4、向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抓好系统党委主要工作,协助搞好本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底负责向党组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成员、副局长邰晓雨

责任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负责政务、财务、旅游、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依法治旗、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旅游股、文化和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哈民遗址,履行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

1、组织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条规,并对分管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督促分管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

3、检查和抓好分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4、向局长负责,参与本局领导的廉政建设,年底写出书面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报告。对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谈话不少于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5、向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协助搞好本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底负责向党组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分管领域重点工作人员谈话不少于一次,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振伟

责任范围: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履行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

1、组织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条规,并对分管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督促分管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

3、检查和抓好分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4、向局长负责,参与本局领导的廉政建设,年底写出书面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报告。对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谈话不少于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5、向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协助搞好本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底负责向党组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分管领域重点工作人员谈话不少于一次,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