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28 14:01:26

关于成立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的医疗纠纷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医院内部及周边的社会治安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院内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海霞(院长)

副组长:刘葆云(副院长),刘彦东(副院长)

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负责人:阿古达木(医师)

成员:辛盼盼(医师)赵鸣(医师)田梅(医师)王艳丽(护师)白萨如拉(护师)董阳(护师)刘庆阳(药师)白鑫蕾(影像医士)金福来(医保负责人,系统维护员)徐静(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