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醉酒谎报警情还辱骂民警?科左中旗一男子被依法严惩!

发布日期 2026-01-08 15:18:55

“110”是守护社会治安的“生命线”,是有限且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承载着紧急求助、违法举报等重要职能,关系到每一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仍有少数人将拨打110当作儿戏,甚至恶意骚扰、公然挑衅执法权威,最终必将付出法律代价。近日,科左中旗公安局图布信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恶意骚扰110案件,以真实案例敲响法治警钟。

2025年12月29日23时许,科左中旗图布信苏木乌兰灯嘎查居民王某某醉酒后,无故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案情,严重占用警务资源。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科左中旗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不料,在警车上,王某某不仅毫无悔意,还对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公然辱骂,其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安机关办公秩序、侮辱执法人员。

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查明王某某谎报案情、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的处罚)、第六十条(谎报案情影响执法办案的处罚)之规定,决定对王某某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110报警服务台的畅通高效,是保障社会平安的重要前提。每一次恶意拨打、每一起虚假警情,都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错失救援“黄金时间”。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 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仅在遭遇紧急警情(刑事、治安案件)、紧急求助(人身财产受威胁)等情形时拨打;

- 坚决杜绝恶意拨打110、谎报案情、辱骂接警员或执法民警等违法行为;

- 如不慎误拨110,应立即挂断或接通后如实说明情况,避免占用警务资源。

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执法权威不容挑衅。对于滋扰110接警工作秩序、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若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全体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110这条“生命线”,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以案释法】

1.谎报案情非小事:故意编造虚假警情拨110,会导致公安机关浪费警力资源投入无效处警,间接剥夺了真正身处危难群众的求助机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必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2. 侮辱民警必追责: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然辱骂执法民警,既侵犯了民警的执法尊严,也扰乱了正常执法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醉酒违法不免责:法律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切勿以“醉酒失控”为借口触碰法律红线,任何漠视法律权威、挑战执法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