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07 11:04:21

左人社字〔2026〕50号

各相关业务股室:

现将《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归集、精准抽查、协同监管、结果运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联系人:姚茜婷

联系电话:0475-3215277

            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

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结合,提高监管精准性、协同性与有效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监管、信用赋能、精准高效,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衔接、一体运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实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智慧监管提升治理效能,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理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保障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到2026年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全面、及时将各部门履职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涉企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有效归集。

(二)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实施自动分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对全区企业类经营主体的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进行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记于企业名下,系统自动按季度动态更新,仅作为全旗各部门共享共用的内部参考依据,不得向社会公开,不得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

(三)依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各相关业务股室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四)推进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不替代各专业领域法定分类监管,重点实行“通用分类+专业分类”:

1.重点行业: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医疗卫生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公共安全的领域,在落实法定重点监管基础上,叠加信用风险分类,实行全链条、闭环式监管;

2.运用方式:(1)直接运用系统分类功能,按风险等级设置抽取权重;(2)建立行业风险子库,双随机抽取时按子库分类差异化配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充分认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监管结合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统筹推进,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信息安全。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信用信息安全防护,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规范第三方合作管理,签订保密协议,严防信息泄露、滥用、篡改;非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公布。

(三)加强督促检查。本局将定期归集信息质量、分类运用率、联合抽查完成率等指标,确保本局涉企信息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