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医疗保障局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2-20 10:41:33

根据通辽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的《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通机编办字〔2023〕14号)要求,现将医疗保障领域内事项责任清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