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 2023-01-11 16:06:05

     第一条 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科左中旗机构改革方案》(通党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科尔沁左翼中旗政务服务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旗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  旗政务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旗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旗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指导全旗政务服务工作。起草有关政务服务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指导全旗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统筹指导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划监管全旗政府网站和蒙文网站建设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内容建设。

(五)负责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群众服务热线管理、运行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群众服务热线工作。

(六)指导旗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  

(八)负责全旗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九)负责全旗“互联网 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 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管。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旗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宣传、接待、财务、统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材料起草、党务人事、工青妇、对外协调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纪检监察等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起草有关政务服务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旗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旗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组织开展全旗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定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和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规划监管全旗政府网站,承担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的内容保障工作。负责旗本级“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推动全旗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旗电子政务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协调监督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负责群众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3219002

办公地址:保康镇政务服务大楼2楼(保康教育园区)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姓名: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