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河湖整治冲锋号,“春季”行动见实效

发布日期 2023-04-20 10:10:37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要求和全旗《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及河湖管理保护“春季”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为全面加强全旗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综合治理,经请示旗总河湖长、旗委书记于久彦同意,旗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沿河苏木乡镇场、旗人民检察院、旗水务局、生态环境左中分局、农牧局、林草局、5座中型水库于4月20日开展了2023年“春季”河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为保障全旗“春季”河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质、高效的开展,旗河长办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旗水务局、生态环境左中分局、农牧局、林草局成立3个督查组,对沿河苏木乡镇场河道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河道清理整治情况、安排部署行动开展情况、清“四乱”回头看情况、河流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对清理整治情况、安排部署行动开展情况和河湖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清理现场,一道美丽的“志愿红”风景线在各河道内外绽放开来,大家身着红马甲,手拿铁锹、钉耙、镰刀等工具,对河道、水库、湖泊的白色垃圾、漂浮物、水面杂草枯枝以及河岸上的垃圾进行清除。在清理河湖的同时,还对辖区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用实际行动引导群众提高保护河道,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此次专项行动中,各苏木乡镇场及水库服务所及共出动人员3500余人次,车辆500余台次,清理垃圾60余吨,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引导群众转变了观念,树立了生态环保意识,形成了以党委政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抓好水环境防治攻坚战,有效维护河湖,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安全。下一步,旗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做好日常巡查,常态化开展清理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河湖生态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