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职责
1、 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信访原则,做好接待工作,维持接待工作秩序。
3、 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提供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息。
4、 参与协调处理有关部门的代理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代理信访事项及时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 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6、 不定期对当地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和越级上访信息;协助大型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7、 记录、整理、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8、 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9、 完成党委、管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