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申请人为街道辖区居民
申办材料:
1.特困人员供养申请书;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 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诚信声明及授权书; 4.身患疾病的提供疾病证明; 5.身体有残疾的须提供残疾证明 (残疾证); 6.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 7.特困人员供养入户调查表; 8.特困人员供养评议记录表; 9.特困人员供养公示记录表; 10.特困人员供养审核审批表; 11.特困人员供养供养形式及供养标准变更记录表; 12.民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社区办理完到保康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代办人需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所需:
1.特困人员供养申请书(如实说明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及申 请原因、供养形式等);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 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无户 口簿或居 民身份证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3. 诚信声明及授权书;
4.身患疾病的提供疾病证明(诊断书及检查、治疗等相关材料原 件或复印件加盖报销单位公章);
6.身体有残疾的须提供残疾证明 (残疾证);
7.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
8.特困人员供养入户调查表; 9.特困人员供养评议记录表; 10.特困人员供养公示记录表; 11.特困人员供养审核审批表; 12.特困人员供养供养形式及供养标准变更记录表; 13.民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三十天受理
咨询电话:0475-3213045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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