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申请人为街道辖区居民
申办材料:
1、夫妻双方户 口本;
2、夫妇双方身份证;
3、夫妇双方结婚证;
4、二寸红底免冠夫妇合影照片 1 张;
5、夫妇双方所生育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2、3、4 孩及以上);
6、婚育情况证明 (非本地户籍);
7、病残儿鉴定书 ( 以病残儿为由申请的);
8、收养正 (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
9、《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以再婚为由申请的);
10、历史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保康街道计生办服务窗 口;
2、手机客户端:居民可以自行手机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或者委托人通过现场向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进 行申请;
2、受理: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申请 材料 ,确认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 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从新提 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审核材料无误后电子签名及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04745-3211103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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